化疗药物外渗怎么办

时间:2016-12-12 13:18:41 来源:软组织感染

      

外渗是指任何液体(液体或药物)在静脉输注过程中意外渗漏到周围组织中。对于化疗药物而言,外渗是指化疗药经外周静脉或中心动脉给药时意外渗透到皮下或皮下组织,引起局部结缔组织损伤,发生率在0.01%~7%。

根据化疗药引起的组织损伤程度,可分为以下三类,代表药见表1:

    

1.发疱剂:一旦外渗,将严重损伤皮肤结缔组织。

2.刺激剂:注射部位或血管疼痛,无炎症性反应,只有大量药物外渗才可能引起软组织损伤。

3.非发疱剂:外渗很少发生炎症反应。

化疗药发生外渗的风险因素

患者因素:

血管细小、脆弱

因多次化疗或滥用药物导致的血管硬化

拥有明显但易动的血管(例如老年人)

与其他疾病有关的血管病变,例如雷诺综合征、糖尿病、外周血管疾病、淋巴水肿或静脉综合征

血管通透性增加、有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异常

外周静脉水肿导致注射困难

化疗致患者外周神经感觉迟钝,不能及时发现药物外渗

表达能力较弱的患者或儿童,不能及时发现药物外渗

长时间的静脉输注

化疗药物外渗,重在预防

熟练的穿刺技术和血管的合理选择是预防其发生的关键。降低外渗风险需采取的措施为:

穿刺部位的选择:

1.外周静脉应考虑前臂较大的静脉血管;

2.插管处应避开肘关节;

3.不建议选择内侧手腕及下肢;

4.不建议选择前臂窝或手背,尤其是使用发疱类化疗药;

5.避免选择淋巴水肿的部位;

6.是否选择在乳房切除的一侧置管尚有争议。

以上为外周静脉穿刺建议,如患者外周静脉穿刺持续性困难,应考虑中央静脉穿刺插管。

穿刺成功后:

1.穿刺后,使用10ml生理盐水冲管以检查是否会发生外渗。

2.静滴一种药物结束后,建议使用10-20ml生理盐水冲管之后再静滴另一种药物

3.静滴药物之前常规检查血液回流是否通畅。

4.静滴化疗药期间,必须定时检查患者静脉穿刺部位是否出现红肿热痛的现象。

5.发疱类化疗药建议快速静滴。

症状:局部疼痛、烧灼感、肿胀、红斑和血液不能回流,有的无疼痛感,可能在红斑或水肿后几小时有疼痛感,持续几天加重,皮肤的溃疡坏死可能在1-3周出现,甚至筋膜、肌腱、管膜亦发生溃疡。

处理措施

1.停止静脉输注药物,暂时留置针头;

2.确认药液外渗部位;

3.尽量确认药液外渗的体积,避免挤压外渗部位,之后移除插管。

4.用笔标记出药液外渗部位的边界。

5.通知医生,尽快采取治疗。

6.①蒽环霉素、丝裂霉素C外渗:需将药物局限在创面内,保持创面干燥,冷敷20分钟,每天敷4次,持续1-2天。

②长春碱类、紫杉烷类药物:需促进药物在皮肤组织内扩散,保持创面干燥,热敷20分钟,每天敷4次,持续1-2天。

③刺激剂、非发疱剂:局部冷敷。

7.抬高患肢,必要时给予止痛治疗。

外科治疗

化疗药物外渗经积极的处理及药物治疗后,10天内,若完全无好转迹象且持续疼痛的患者,应尽早进行外科清创处理,需彻底清除坏死组织和任何局部早期药物浸润的组织,清创面积应为受损面积的3倍,避免远期的额外损伤,清创后临时用生物敷料覆盖,尽早进行皮肤移植术。

对患者的温馨提示:

1、如护士判断患者浅表静脉不适合予静脉滴注化疗药物,请配合予留置深静脉置管、PICC管或输液港等深静脉管道,以降低化疗药物外渗几率。

2、在静脉滴注化疗药物期间,患者及家属应注意穿刺局部有无红肿胀痛现象,如有此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作者:江记好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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